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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时间: 2023-10-30 18:59:17 | 作者: bob综合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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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栏目,提供与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是中航工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有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探索一下“2022年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各位阅读。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筑设计企业、中国人民首批定向培养士官学校、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单位、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国航-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AMECO)战略合作单位。

  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调试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航空装备表面处理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机电设施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飞机结构修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

  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调试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机电设施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飞机结构修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

  (三)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要求考生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应符合民航规章CCAR-67FS-R2《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有关标准,包括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嗅觉障碍,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等遗传或传染性疾病。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4-182CM,女生身高164-172CM。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限男生报考,身高要求174-185CM。

  (四)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及竞争力的空中乘务专门人才,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与韩国济州观光大学合作举办空中乘务专业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班,学生入校学习合格后,颁发双方大专文凭,双方学校推荐就业。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要求考生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应符合民航规章CCAR-67FS-R2《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有关标准,包括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嗅觉障碍,无...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1. 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色盲者请慎报以下专业:飞机制造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色弱者请慎报以下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 航空机电设施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90分以上;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为男性,无色盲、色弱。

  4.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1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2年8月31日),男性、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各专业学费及住宿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我校招生收费标准。

  1. 学校依照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2.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依照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学校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并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3. 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各级志愿考生之间采用“志愿优先”方式来进行专业预投。

  4. 同级志愿考生按“专业志愿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详细情况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足以满足的,降一分数级差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足以满足的,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不足以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 我院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按2012年制订的单独招生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高职。

  第三条 学院始建于1977年,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在校生近9000人, 可使用土地面积930亩,总资产4.5亿多元。校内建有1、2号实习实训厂房,新增大批数控加工设施,凸显了“工厂建在校园里,课堂设在企业中,教学生产一体化,工作学习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新建、改建、扩建理实一体化实训室56个,建成高水平校内专业综合实训基地27个,其中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已建成省内示范性专业实训基地。

  第四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招生、教学、纪检、信息化建设以及安保工作的副院级领导和学院招就部、教务处、党群部、党政办、规划部、人力部、学工部、纪审部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招就部主要负责考生资格审核检查,招生计划编制上报、宣传及录取工作;教务处负责申报新招生专业以及开展考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党群部负责学院信息对外宣传发布;党政办主要负责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规划部主要负责统筹学院专业布局及及总体规模等工作;人力部主要负责对新申报专业的教育教学运行的师资配置;

  第六条 学工部主要负责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工作;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招生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拟安排招生专业31个。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将以各省(市区)省级招考部门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选拔新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省(市)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市)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条 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不足以满足时,若服从...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直属陕西省教育厅,对全国招生。2015年,2017年,先后被国防部、教育部确定为空军、陆军定向培养士官院校;2006年12月,学校以全优的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通过了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项目验收,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百所重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筑设计企业;2019年学校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规划”立项建筑设计企业,被遴选确定为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2020年被确定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教育培训基地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并成功入选“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院校、“2020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院校。学校设置有航空维修工程学院、通用航空学院、航空制造工程学院、航空管理工程学院、航空材料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士官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并创建了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等6个教学单位,1个航空制造工程中心,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三全育人”研究院等2个研究院,开设了通用航空、航空维修、制造、材料、管理、人工智能、自动化、汽车等门类齐全、航空特色鲜明,紧跟时代发展的高职类专业48个,涵盖了航空设备维修、机械装备制造、通用航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航空管理服务、交通运输营销等职业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名。

  第八条 2022年,我校拟安排48个专业对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考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等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真实的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层次高考招生工作。

  学校简介:学校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也是贵州省第一批技师学院。学校坐落于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贵阳市中心、机场、高铁站、地铁站,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显著。目前,学校拥有全日制在校生两万五千余人,是一所中、高职相结合,技术培养和训练和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多层次、多专业、多学制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六个特色二级学院和一个继续教育学院,开设了航空装备类、航空智能制造类、航空服务类及工业机器人、无人机、航空材料精密成型3D打印技术、大数据及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电子技术、营养与食品工程、民族服装、表演艺术等航空特色鲜明、紧跟时代发展的专业24个。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分管招生副校长为组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考试录取组,负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监督机构:由纪审法务处负责人牵头监督工作,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招生面向具有2022年贵州省普通高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情况均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工作规定。

  第九条 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调剂实行按志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不足以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专业排位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情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1.艺术类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录取,文理兼收,我校认同各省(市区)组织的艺术...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2022年招生工作,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7.办学特点:学校位于黄河之滨,十里桃乡,高校林立,环境优雅的兰州文化区——安宁,现有各类在校生2800余人,设4系23个专业。学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教学质量为中心”的办学方针,把培养“实用型、技能型、创新型”机械制造类和航空机电类人才作为主要目标,依托丰富的教学实践条件,发挥航空工业的办学优势,着重培养“上岗即能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技能人才。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显优势,以改革促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纪律,重视学生素质、文化、知识、技能的培养提高,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学校坚持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模式,与航空工业兰州万里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天科技第五研究院第510研究所、航空工业兰州飞行控制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中车集团等数百家知名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用人合作关系,学生就业面向全国,毕业生深受社会和企业的好评。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2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录取方式有:综合评价录取、“五年一贯制”转段考试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普通高考录取等;普通高考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录取。

  第九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国标代码:1456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江苏航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首家航空类专业高职院校。学院坚持走集群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努力打造航空工程、航空飞行(服务)等特色专业群,是全国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全国航指委无人机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

  第五条学校面向江苏、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河北、陕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校园占地面积15.6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7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5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92人,教学仪器设施值5034万元,图书23万册。

  有性别要求的专业:“航空机电设施维修”专业和“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专业不适合女性学习和就业。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机务专业方向)专业限招男生。